公司拆解设备齐全,场地宽阔,交通方便,设备完善,是报废车回收拆解的企业。多年来,我们在办理汽车报废过程中及时的为客户解决了种种困难,并且坚持上门服务,用我们的真心和真诚特别是高质量的服务赢得了广大新老客户的良好评价!
公司在报废汽车回收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令第307号,积极开展行业自律,依法回收,规范经营,从源头上控制了报废汽车整车、拼装车、五大总成等上路和重新流入市场的现象,为缓解我市资源短缺,减轻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在资源销售环节,企业将拆解后的可再利用零部件、金属材料、塑料等分类销售。可再利用零部件经过检测、修复后,销售给汽车维修厂、二手车市场等;金属材料销售给钢铁厂等冶炼企业;塑料等非金属材料销售给塑料制品加工厂。通过构建完善的销售渠道,实现资源的价值化,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